摘要:以1954年宪法序言关于"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"为逻辑参照,可以从"国家繁荣"与"人民幸福"两大基本要素去把握毛泽东宪法思想。"国家繁荣"对应于新中国建设的宪法引领,"人民幸福"彰显于人民民主的宪法阐释,二者共同契合了毛泽东对科学制宪规律的探寻。在历史价值上,毛泽东宪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说中国化的典范,丰富了毛泽东思想的体系内容,推动了新中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。描绘该时期毛泽东宪法思想的历史图景,既有助于从理论体系上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,又能够揭示其对新时代依宪治国的指导意义。